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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代时,江苏蚕桑业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,但设有“劝农官”理事蚕桑。

明代,仍然没有统一的机构管理。历代统治者都把“劝农桑”作为治国之本,颁布奖励农桑政策,诏谕各地选择懂行者管理蚕桑。

清咸丰同治年间(18511874),江苏始在一些县设立“蚕桑局”,开展散发桑苗、蚕种,介绍蚕桑生产技术,“劝民课桑”,但时设时废,未能把蚕桑生产连续地管理起来。

民国初,江苏省先后由实业厅、农矿厅、建设厅分管蚕桑,主办蚕桑技术推广和蚕业改进工作。民国23年(1934323日,经江苏省政府委员会第643次会议决定在吴江等11个县设蚕桑改良区。蚕桑改良区设主任1人,综理全区事务,由省建设厅委派所在县县长兼任;副主任1人,协助主任办理改良区事务,由建设厅遴员委任;设技术指导员、办事员各若干人,分掌技术、会计、文书、庶务等事项,由改良区主任委任,呈报省建设厅备案;设督察员若干人,会同技术指导员办理取缔及督察事务,由所在县县长指派县公安局及区公所人员兼任。蚕桑改良区的主要任务是实施茧行统制、蚕种统制,办理育蚕指导、蚕户训练等事宜;在蚕桑发达的地区设置蚕桑指导所,指导所主任和所有指导人员由改良区主任委派。蚕桑指导所一般为临时性质,于蚕期办理蚕户调查、蚕室蚕具消毒、共同催青、稚蚕共育等工作。而在适宜地方,设置长期的蚕桑中心指导所,除指导育蚕外,并指导蚕户桑园的改良扩充及组织蚕业合作社,举办蚕农技术训练班等。蚕桑指导所工作结束后,其指导范围内的蚕桑工作由中心指导所办理。蚕桑改良区受省建设厅蚕业改进委员会领导。吴江县蚕桑改良区成立时,县长徐幼川兼任主任,费达生兼任副主任。

抗日战争爆发后,江苏不少城镇和乡村沦陷,江苏省建设厅蚕业改进委员会解散。抗日战争期间,江苏省的蚕桑业名义上由汪伪政权的江苏省建设厅管理,而实权却被民国27年(1938810日在上海成立的华中蚕丝股份有限公司所操纵。该公司是日军对中国蚕丝实行全面统制的统一领导管理机构。它垄断蚕种的选择、发放和蚕茧的收购,控制无锡、苏州、镇江等地的机器缫丝业。该公司在吴江县设驻在所。当时,汪伪政权的江苏省建设厅虽设有蚕丝股、蚕业取缔所和原蚕种临时制造所,在各县(含吴江县)设有建设科、蚕业指导办事处和长、短期蚕业指导所,但有关蚕丝事项必须经华中蚕丝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方能行事,所设机构形同虚设。民国32115日,华中蚕丝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解散后,江苏沦陷区的蚕业由汪伪政权的江苏省建设厅管理。

抗日战争胜利后,于民国34年(194512月成立中国蚕丝公司,统管全国蚕种生产、蚕茧收购及丝绸产销业务,并支持农村发展蚕桑生产。民国352月,江苏省政府第一次委员会议决定,恢复江苏省蚕业改进管理委员会及蚕丝试验场,并在无锡、吴县、武进及宜兴设蚕桑改良区,吴江县蚕桑工作由吴县蚕桑改良区兼管。民国36年夏,吴江县成立蚕桑改良区。

民国38年(1949527日,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农林处蚕业管理局成立,统管苏南全区蚕丝业。19501月,撤销蚕桑改良区,成立吴江县蚕桑推广所。

民国38年(194955日至19566月,吴江县蚕桑生产先后由县人民政府(县人民委员会)生建科、农林科、农建科管理,形式均为科内设蚕桑组具体负责。19567月,吴江县人民委员会蚕桑科成立。19573月,蚕桑科并入农林局,设蚕桑组。19585月,恢复吴江县人民委员会蚕桑科。19613月,撤销蚕桑科。同时,吴江县人民委员会副业局成立,蚕桑归副业局管理。19627月,副业局撤销。“文化大革命”初期,吴江县多种经营管理局处于瘫痪状态。19683月,蚕桑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组管理。197610月,恢复县多种经营管理局。19925月,吴江县多种经营管理局更名为吴江市多种经营管理局。200110月,吴江市多种经营管理局与吴江市农业局合并,组建市农林局。2010111日,吴江市农业委员会成立,将市农林局与市水产局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,挂市农业委员会、市林业局、市水产局牌子。自19613月至201212底,蚕桑业先后由县副业局、县多种经营管理局、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组、县(市)多种经营管理局、市农林局、区(市)农业委员会等机构管辖,具体工作由区(市、县)蚕桑技术指导站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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